福田区是深圳市的行政、文化、信息、国际展览和商务中心,辖区面积78.8平方公里。福田区近年来建设了一批小而精、多而全、星罗棋布、遍布社区,群众出户一公里就能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设施,基本实现了“一公里文化圈”的建设构想,是全国文化先进区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为了更高更快更好地发展福田文化事业,率先实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,福田区于今年6月启动了城市雕塑艺术项目,拟在福田辖区建设一批公共艺术雕塑作品,计划于2011年6月前完成。
集思广益,荟萃雕塑艺术奇葩,以文心雕城、为福田塑魂,固化我们共同的时代主题,提炼我们可贵的人文精神,沉淀我们温馨的城市回忆,展望我们向往的美好愿景,是福田区城市雕塑艺术项目的基本思路。为切实落实这一思路,现面向全国征集福田区城市雕塑作品30件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局
二、雕塑表现主题
1、表现改革开放,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的伟大成就和人文风采。
2、提炼“特区魂”,歌颂“人民功”,展现“发展史”等历史记忆题材。
3、表现特区人辛勤劳动、热爱生活、美满和谐、安居乐业、与时俱进、敢闯敢试、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风貌。
4、表现福田区城市发展以及优美、舒适的城市风貌。
三、福田区城市雕塑选址
主要在辖区的主次干道两旁、公共绿化带、街心公园、广场等。雕塑的具体选址、环境描述及相关数据,请登陆下列网址,点击“深圳市福田区城市雕塑艺术作品征集”专栏。
1、深圳新闻网(www.sznews.com)
2、福田政府在线(www.szft.gov.cn)
3、本活动网页(www.icanhe.com/ds/)
四、投稿作品要求
1、作品的初样、内容、形式、材质、规格、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,提倡创新创作;
2、创意说明应明确作品的名称、立意、构思、色彩、材质、规格等;
3、雕塑作者进入“福田区城市雕塑选址分布平台”(点击网站后),选择任意选址及其题材进行创作;
4、雕塑作者应提供每个(组)雕塑创作的《作品连基座图纸》一份、《立意说明》一份、雕塑小样清晰照片一套(前后左右四个角度各1张,若邮寄投稿请每张照片请按A4纸大小冲洗或者高质量打印)及雕塑作者认为更能说明相关情况的其他资料;
5、标明雕塑作品的创作时间,创作、成型铸造、实地安装的明细预算、全程所需时间;
6、首次发表的作品或者未被其他城市(区域)使用的作品优先考虑。已被其他城市(区域)使用的作品,请标明使用城市名称及落成时间。
五、报名条件
国内外雕塑艺术工作者
六、报名方式
雕塑作者投稿,请登陆“深圳新闻网”、“福田政府在线”等网站“深圳市福田区城市雕塑艺术项目作品征集”专栏,详细阅读有关内容,下载并填写《福田区城市雕塑艺术项目作品征集信息采集表》,并连同投稿作品的其他相关材料按以下方式投递:
1、邮寄投稿,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大楼23楼2304室,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局(收),邮编:518048。所有方案不退稿,请自留备份。
2、电子投稿,电子邮箱:szftds@163.com
七、截止日期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。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作品,以邮戳日期为准;以其它方式递交的作品,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。
八、评审及入围
1、评审组织:由主办单位成立福田区城市雕塑艺术评审委员会,聘请著名雕塑家,秉承客观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。
2、评审结果:截稿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,拟评选出30个作品,入围作品将由承办单位联系雕塑作者洽谈相关合作事宜。
3、温馨提示:本次征集活动主承办方不收取任何费用,投稿人则需自行负责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。
九、有关知识产权声明和要求
1、雕塑作品的设计、小样创作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成型创作、成型铸造、实地安装等实行作者原创、主创、全程跟进的原则,不得转让外包、不得委托他人创作。否则,主办方可取消其参征资格。雕塑作品投稿人须保证拥有对所投作品的完整知识产权,不得提供抄袭、模仿的作品,否则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
2、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活动的雕塑作者(投稿人),均视为已承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。
3、雕塑作者(投稿人)投稿后,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投稿作品和方案进行公益宣传、出版、展览的权力,但作品的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成权等人身性著作权仍归属作者。
4、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,并在深圳市解决。
5、因邮寄延误、丢失或损坏、误寄、邮资不足、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,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6、主办方对本次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十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局
联系人:凌先生、陈先生
联系电话:(86)0755-82918607,(86)0755-82918333转2319
传真:(86)0755-82918607
电子信箱:szftds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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